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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杉磯只有在下雨的時候才稱得上是一座可愛的城市。


就像是一個驕傲自大、玩世不恭的名人忽然在你面前如孩子般誠實地訴說心事,眼神清澈無辜,眼角還帶著淚。怎麼說呢?這城市幾乎等於五光十色的演藝圈,然而街景乏味,氣候單調,絕不是風情萬種,令人生憐起愛之地。

一出LAX機場舉目所見的便是整排高大的棕櫚樹,事實上整個洛城都是。至於氣候,洛杉磯一年下雨的天數,比台灣發佈颱風警報的日子還少。四季都是午後高溫,夜間轉涼,天氣晴,晴,晴。


所以,罕見的雨,便如我在馬里蘭州看到的雪一樣,能令我心滿意足的嘆息。

若是早晨可以嗅到微涼的濕意,立刻翻身起床,窗開到底。倘若雨勢漸大,靜坐窗前,聽聞屋頂咚咚作響,實為人生一大樂事。

這快意適情,在我到LA四百多天的日子裡也只一次。連續下兩天以上的雨,大概兩次。其他手指頭算的出來的落雨日,都是短短數時,說停就停。

我喜歡雨天的寧靜,雨天的味道,雨說話的聲音。


其實,洛城的雨天真正令我迷醉的原因是,只要閉上眼睛,就覺得自己回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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